为了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质量以及临床医师病历书写技能水平,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严格执行卫计委《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要求。我院医务科于2018年8月8日下午18:30分组织召开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培训会。本次培训由医务科主任腾东梅主讲,各科非值班全体医、药、技、护人员参加了培训。
腾主任在培训中提出了对我院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特别强调病历书写的意义,是对患者疾病的发生、发展及诊疗措施的详细记录,能够反映医师的知识储备、临床思维和诊疗水平,也反映了医院的医疗质量,同时作为患者评残、保险、解决医疗纠纷的重要依据,具有法律效应。
培训对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病历书写的时限要求、病历审签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分别对门急诊病例书、急诊观察病例、住院电子病例做了详细要求。住院病例则需要对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三级查房、术前讨论、病重、病危记录、手术记录、麻醉记录、阶段小结、转科记录、抢救记录、输血记录、会诊记录、各类知情同意书、出院记录书写等都提出规范要求,特别强调各项记录的书写格式、内容。
腾主任还指出了我院一些医务人员在病历书写中存在的问题和认识盲区,在诊疗活动中造成潜在的风险隐患,并制定了相应管理制度。以引起临床医生高度重视病历的书写规范,希望在今后工作中抓不足,找原因,相互学习,及时整改,培养科学的临床思维、锻炼严谨的工作作风,推进全院医疗质量持续提升。